商场减免租金后,写字楼、厂房会否跟进?
更新时间:2020-02-10
疫情之中,中小企业的生存愈发牵动人心。日前,继多家开发商对旗下商业地产项目主动实施了租金减免政策、保护商户与消费者的权益以来,“写字楼、厂房求接力”的呼声也越来越高。几名接受《华夏时报》记者的房企人士表示,后续会根据办公楼租户的反馈考虑是否跟进减免租金。
但值得一提的是,有业内人士强调,对于包括房企在内的房东们是否减免租金不应道德绑架。北京市方利律师事务所律师贾瑞果直言,“房东们也是有资金成本的,而且这(减免租金)也不是法定义务。”
多地呼吁“中国好房东”减租
近期,《华夏时报》记者在微博等平台上看到,不少声音指出,疫情的肆虐令原本已经十分脆弱的中小企业雪上加霜。中小企业由于被迫延期开工、停产,经济损失不可预计,但员工工资、厂房租金、利息等刚性成本仍须支出,提倡对办公楼、工厂厂房减免租金,惠及更多中小企业。
例如,知名财经博主“风中的厂长”表示,曾经算过一笔账,自己的厂里每停工一天,损失是一万五,主要包括房租,工资,各种费用摊销。在该条微博的评论区,不少中小企业主现身说法,直言在此次疫情中损失巨大,后续生存困难,甚至有小企业主表示,“已做好公司破产准备”。
在东莞市“阳光热线问政平台”上,记者看到有热心市民指出,“中小企业的纷纷破产,势必导致大批厂房空置,房子租不出去,倒逼房东降租”,建议“政府强制执行”房东免租,政府免税。
事实上,目前已有多个城市发出倡议,呼吁房东降租,在特殊时期为中小企业减轻压力。例如,1月29日,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办事处发布的《关于给予租户适度减免租金 众志成城共抗疫情的倡议书》,就希望房东们能够“适当减免租金,为各类生产主体和租户减轻负担”。
1月30日,广东省公寓管理协会与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也分别发表文件,针对疫情产生的影响,倡议全市业主(房东)在影响最大最直接的2月份全月免租;在3月1日至4月30日租金减半两个月。此外,深圳福永、坪山等地、佛山、阳江、四川等地区相关机构及单位,也都在呼吁对房租进行减免。而一些手握多处不动产的热心大房东,也公开表示“不分业态,一律免除二月起到疫情结束期间的租金”。
专家:值得鼓励,但不要道德绑架
作为写字楼项目的“大房东”,《华夏时报》记者注意到,多数参与减租的房企目前没有提出要为旗下办公楼项目减租,甚至有房企强调参与的商业项目“不包括办公楼”。
2月1日,记者随机联系了几家已经参与减免租金的房企。这些房企内部人士普遍表示,实际上这次疫情的影响,主要是对那些从事餐饮、旅游行业等需要直接面对消费者的中小企业影响最大,这类中小企业也主要集中在商场的商铺中,所以在第一时间内就减免了它们的租金。而多数身处办公楼的中小企业,员工可以在家办公,公司业绩受到的直接影响没有商场租户那么明显。
“实际上写字楼和厂房的租户,在这个时间段是否有收入很难直接证明。”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,从当前的情况来看,写字楼租户受到的冲击相比商场租户而言不是十分明显。上海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卢文曦亦有类似的看法:“商场的租户基本上都是消费类的,受到的影响太明显了。”
值得注意的是,有业内人士向《华夏时报》记者指出,对于房东是否减租不应道德绑架。
“包括开发商在内的房东们也是有资金成本的,而且这(减免租金)也不是法定义务。”北京市方利律师事务所律师贾瑞果直言,可以以自己的方式为这次的疫情做点事,但不能让所有的房东都这么做,“小的物业有的还亏本呢”。其又补充说,“实际上创业公司就是没有这次疫情,淘汰率也很高”。
事实上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: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。就租赁合同而言,房东已完全履行的合同义务,租客理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。
卢文曦也向《华夏时报》记者指出,“为中小企业主减免厂房租金、办公楼租金”可以提倡,但房企还是应该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为办公楼租户减免租金。目前房企已经表现出了强烈的社会责任感,也为社会起到了颇有影响力的榜样作用,还是十分值得肯定的。
就在记者发稿前,一位要求匿名的房企内部人士直言,“(减免租金)实际上覆盖面已经非常广了”。不过,几位房企人士也表示,后续会根据办公楼租户的反馈考虑是否跟进减免租金。